沪深“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验:从住宅到市政

搜狐焦点云浮站 2017-10-12 11: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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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12年时间,国内排名前列植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保险)的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终于在深圳市福田区正式启动,桥梁、高架桥、明挖隧道等市政工程项目纳入保险范围。据悉,负责承保项目实施的保险公司包括平安产险、人保财险、太平洋产险3家。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通过引入保险公司以及第三方独立的工程质

历时12年时间,国内排名前列植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保险)的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终于在深圳市福田区正式启动,桥梁、高架桥、明挖隧道等市政工程项目纳入保险范围。据悉,负责承保项目实施的保险公司包括平安产险、人保财险、太平洋产险3家。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通过引入保险公司以及第三方独立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构为政府代建项目提供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服务,转嫁工程质量风险。与传统的工程保险不同,在政府投资代建项目中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可使代建工程项目在竣工并投入使用后依然可以得到保障,保护工程委托单位和业主单位权益。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具有广阔发展空间。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仅以住宅工程计算,对于保险业而言,如果按照2016年全国房屋竣工面积42万平方米计算,房屋工程总投资保守估计约为10万亿元。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费率按总投资的1.2%左右测算,保费规模可达1200亿元。

  上海、深圳各有探索

  事实上,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发展经过了漫长过程。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2005年8月,原建设部和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的意见》,鼓励各地试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在此背景下,上海市先行先试。从2011年起,上海市着重推进了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2012年10月,上海市印发了《关于推行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试行意见》,标志着上海地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进入三年的试点期。在《试行意见》到期后,2016年6月,上海市发布了《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

  在试点期间,太平洋产险作为主承保公司组建共保体,为8个住宅项目提供了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体共实现保费收入3090万元。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正在扩围。2017年8月,深圳市福田区下发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在福田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中实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对于其中亮点, 如建立预选库,确保优质保险公司先行入库;将桥梁、高架桥、明挖隧道等市政工程项目纳入保险范围等。

  值得一提的是,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我国对外援助成套项目亦发挥着重要作用。太平洋产险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2015年9月,其中标商务部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服务,项目包括学校、医院、图书馆和大桥等。截至2017年9月,太平洋产险已为80逾个项目提供工程质量风险评估和保险保障。

  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坦言,引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由保险公司提供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风险管理,并最终承担住宅业主的质量赔偿责任,在推进的过程中无疑会碰到各种问题。因此,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产品研发、条款设计、费率制定、理赔保障等各个方面,涉及到建设、财政、发改等多个主管部门,需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

  “准公共产品”特性与价值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以住宅工程为例,此前,我国传统的住宅质量已经实行了十余年的质量保修金制度。在上海市试点引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前,上海市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采取的是物业保修金制度,开发商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约住宅造价3%的物业保修金。

  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表示,对于建筑行业而言,根据2016年全国房屋工程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0万亿元、质量保修金为工程造价的3%测算,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可以释放约3000亿元的资金。2016年全国建筑业实现的利润只有6745亿元,即可使这一行业盈利水平再提高50%。

  当然,更重要是对工程委托单位和业主单位的意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建筑行业分析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目前,我国商品住宅普遍采取预售制度,交易时工程质量是购房人无法预测和控制的未知数。这种制度没有形成“优质优价”的买卖环境,使得开发商更加关注进度和造价,而不是工程质量。

  “其次,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最终用户是不同的主体,最终用户往往不在场,其对工程招标、工程验收过程缺乏监督权与话语权。在实施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后,最终用户由于工程质量缺陷而产生损失的风险就转移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成为最终用户利益的代理人和代言人。”该人士续称。

  太平洋产险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如果质量缺陷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必须排名前列时间组织维修或重置,先行赔付。在这一过程中,由保险公司统一受理业主的理赔申请,并且委托第三方房屋维修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组织维修。 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协助解决民生问题的“准公共产品”。

  至于保险机构如何有效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徐晓华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称,“保险机构聘请专业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代表保险公司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质量风险预防与评估服务。保险公司在出险赔付后,享有代替被保险人对建设者的责任进行追究的权利——代为求偿权,使得追究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更具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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