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建部

澎湃新闻网 2018-10-09 1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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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称,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排名前列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

原标题:机构改革: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建部

  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近日出现调整。

广东省云浮市官方媒体云浮日报社所属微信公众号“云浮发布”10月3日发布的消息称,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排名前列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城乡规划司,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0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名(含1名总规划师)。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名胜风景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名。

三、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上述通知称,“调整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15个,机关行政编制399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调整之前,住建部城乡规划司的职责包括: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实施。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住建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已整合进入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包括住建部在内的多个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已整合进入新组建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另外,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作者:澎湃新闻 王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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